9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wǎng)站發(fā)布征求意見稿,擬允許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稅款、異地房貸等。
擬新增六類提取情形,支持職工住房消費:
1.擬新增購房首付款提取。
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購買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可提取額在不超過購房首付款的前提下,首套房可全額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二套房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的60%。
2.擬新增購房稅款提取。
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購買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可申請?zhí)崛」e金用于支付契稅等購房稅款?商崛☆~不區(qū)分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均不超過實際繳納的購房稅款金額。
3.擬新增異地購房還貸提取。
還貸提取的范圍由深圳市擴展至全國,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償還全國范圍內(nèi)購買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貸款本息,可以申請?zhí)崛」e金。
4.擬新增回遷增加面積住房提取。
本市棚戶區(qū)改造等項目中,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回遷住房面積大于安置補償面積的,可按回遷增加的住房面積申請購房、還貸和稅款提取。
5.擬新增舊住宅區(qū)更新改造提取。
職工自籌資金用于更新改造本市舊住宅區(qū)住房的,可以參照老舊小區(qū)改造提取的相關規(guī)定提取公積金。
6.擬新增既有住宅加裝和更換電梯提取。
職工出資為本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或者更換老舊電梯的,也可以參照老舊小區(qū)改造提取的相關規(guī)定提取公積金。
擬優(yōu)化租房提取政策,保障職工租房需求:
1.擬建立階段性租房提取額度調(diào)整機制。自2025年11月1日起兩年內(nèi),本市無房職工提取該期間內(nèi)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額從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5%階段性提高至80%。
2.擬優(yōu)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取消“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限制,職工家庭有兩個及以上子女(含成年子女),可按月應繳存額全額提取公積金或按實際月租金提取公積金。
3.擬新增承租保障性租賃住房提取。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無房職工同樣可以按照實際月租金提取公積金。擬提升繳存靈活性,滿足職工貸款需求:
擬新增個人繳存比例自主選擇機制。職工可在單位設定的繳存比例基礎上,根據(jù)自身住房消費需要,自主選擇更高的個人繳存比例(最高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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